真相丰采
2010-04-11, 03:06
警察辦案慢半拍 錢被凍結苦哈哈
<label>http://l.yimg.com/f/i/tw/news/newspartner2006/ettoday.jpg (http://tw.rd.yahoo.com/referurl/news/logo/ettoday//SIG=10pugg0rl/*http://www.nownews.com/)</label> 更新日期:<q>2010/04/09 17:42</q>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30幾歲的粉領族楊小姐9日訴苦,「實在有夠倒楣!莫名其妙被冒名開戶,導致名下6個戶頭共100多萬元被凍結,更慘的是,從派出所送到分局做筆錄竟花了40天,警方說還要再等3個月檢察官開庭後才能讓帳戶解凍。」陪同舉行記者會的簡余晏說,楊小姐不僅過年無法領錢,再這樣下去可能連中秋節都無法如願,她要求追究中間層層官僚疏失,還給受害者基本人權。
簡余晏表示,這是她受理的相關詐騙案件遭警延遲的第三件了,前兩件都是去電要求員警加速,不要放任受害者日夜煎熬,但是,員警受理報案慢動作的案例層出不窮,更有多件是根本拒絕小竊案報警製作筆錄的,都必須要議員關切員警才願意作筆錄,更別說要求破案了。而這次的個案更離譜,她問,政府除了會向人民開罰單及催收錢之外,到底會不會保護善良市民?我們的基本人權何在?
楊小姐於2月11日主動向大同分局大橋派出所報案提出刑事告發,控告她被冒名開戶,研判有人偽造文書假造證件,當時她拿到了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她發現名下帳戶不能存錢進去,甚至連股票、定存都被凍結,報案作筆錄後才初步發現,有人冒她的名字在第一銀行開戶,身份證號及名字雖是她的,但照片很明顯是別人。
楊小姐控訴,銀行開戶應該要檢視第二個證件,而且她的身份證並沒有遺失,她在沒有犯錯犯罪之下,權益卻遭逢重大損失,連定存都被凍結,股票也不能買賣,沒想到,大同分局偵察隊直到3月21日才通知她前往分局做第二次筆錄,然後再等待分局將筆錄送往地檢署,接著再等待檢察官開庭讓帳戶解凍,沒想到官僚體系要等這麼久,這段時間的損失真是無語問蒼天。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表示,台北市政府2008年的詐騙案高達8223件,損失金額達44億5152萬6640元,2009年也有8407件,損失金額是44億1918萬1925元,員警面對這麼高額的詐騙數字有沒有積極作為及同理心呢?根據《警察機關受理民眾刑案報案作業要點》第六點,派出所接獲報案填具三聯單後,第一聯需48小時之內送至分局勤務中心輸入電腦。不過,楊小姐竟然是到了3月21日才接到分局偵察隊通知前往製作第二次筆錄。48小時內要完成的標準程序,竟然拖了這麼久,警政單位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市議員陳建銘表示,從大同分局作完筆錄後應該儘速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他呼籲檢警應以同理心面對這種冒名開戶的重大詐騙案,我們要的是破案抓到壞人,而不是刁難善良人民。但員警告知當事人,運氣好的話「三個月」後檢察官開庭後所有帳戶就能解凍,那如果運氣不好怎麼辦,要等個半年一年嗎?名下全部帳戶都一次凍結掉,難道叫受害者去吃西北風?而且根據本案發出的通報單,單子上就載明了本帳戶所有人可能是被冒名開戶的受害者,人權就被踐踏在腳底嗎?人民要這種政府何用?
簡余晏表示,警察單位說需要檢察官開庭才能解凍,金融機構說要警察單位發文才能解凍,連信用卡及股票買賣帳戶都無法正常使用,個人信譽嚴重受損,工作也大受影響!更離譜的是,昨晚發出了記者會通知後,楊小姐竟然收到員警來電通知願意讓她連夜到分局簽名讓帳戶解凍了,這就是我們的政府嗎?
<label>http://l.yimg.com/f/i/tw/news/newspartner2006/ettoday.jpg (http://tw.rd.yahoo.com/referurl/news/logo/ettoday//SIG=10pugg0rl/*http://www.nownews.com/)</label> 更新日期:<q>2010/04/09 17:42</q>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30幾歲的粉領族楊小姐9日訴苦,「實在有夠倒楣!莫名其妙被冒名開戶,導致名下6個戶頭共100多萬元被凍結,更慘的是,從派出所送到分局做筆錄竟花了40天,警方說還要再等3個月檢察官開庭後才能讓帳戶解凍。」陪同舉行記者會的簡余晏說,楊小姐不僅過年無法領錢,再這樣下去可能連中秋節都無法如願,她要求追究中間層層官僚疏失,還給受害者基本人權。
簡余晏表示,這是她受理的相關詐騙案件遭警延遲的第三件了,前兩件都是去電要求員警加速,不要放任受害者日夜煎熬,但是,員警受理報案慢動作的案例層出不窮,更有多件是根本拒絕小竊案報警製作筆錄的,都必須要議員關切員警才願意作筆錄,更別說要求破案了。而這次的個案更離譜,她問,政府除了會向人民開罰單及催收錢之外,到底會不會保護善良市民?我們的基本人權何在?
楊小姐於2月11日主動向大同分局大橋派出所報案提出刑事告發,控告她被冒名開戶,研判有人偽造文書假造證件,當時她拿到了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她發現名下帳戶不能存錢進去,甚至連股票、定存都被凍結,報案作筆錄後才初步發現,有人冒她的名字在第一銀行開戶,身份證號及名字雖是她的,但照片很明顯是別人。
楊小姐控訴,銀行開戶應該要檢視第二個證件,而且她的身份證並沒有遺失,她在沒有犯錯犯罪之下,權益卻遭逢重大損失,連定存都被凍結,股票也不能買賣,沒想到,大同分局偵察隊直到3月21日才通知她前往分局做第二次筆錄,然後再等待分局將筆錄送往地檢署,接著再等待檢察官開庭讓帳戶解凍,沒想到官僚體系要等這麼久,這段時間的損失真是無語問蒼天。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表示,台北市政府2008年的詐騙案高達8223件,損失金額達44億5152萬6640元,2009年也有8407件,損失金額是44億1918萬1925元,員警面對這麼高額的詐騙數字有沒有積極作為及同理心呢?根據《警察機關受理民眾刑案報案作業要點》第六點,派出所接獲報案填具三聯單後,第一聯需48小時之內送至分局勤務中心輸入電腦。不過,楊小姐竟然是到了3月21日才接到分局偵察隊通知前往製作第二次筆錄。48小時內要完成的標準程序,竟然拖了這麼久,警政單位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市議員陳建銘表示,從大同分局作完筆錄後應該儘速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他呼籲檢警應以同理心面對這種冒名開戶的重大詐騙案,我們要的是破案抓到壞人,而不是刁難善良人民。但員警告知當事人,運氣好的話「三個月」後檢察官開庭後所有帳戶就能解凍,那如果運氣不好怎麼辦,要等個半年一年嗎?名下全部帳戶都一次凍結掉,難道叫受害者去吃西北風?而且根據本案發出的通報單,單子上就載明了本帳戶所有人可能是被冒名開戶的受害者,人權就被踐踏在腳底嗎?人民要這種政府何用?
簡余晏表示,警察單位說需要檢察官開庭才能解凍,金融機構說要警察單位發文才能解凍,連信用卡及股票買賣帳戶都無法正常使用,個人信譽嚴重受損,工作也大受影響!更離譜的是,昨晚發出了記者會通知後,楊小姐竟然收到員警來電通知願意讓她連夜到分局簽名讓帳戶解凍了,這就是我們的政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