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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請依法對馬英九開罰◎ 張鈞


真相丰采
2009-11-29, 03:43
◎ 張鈞


馬 英九總統二十五日在宜蘭國民黨行動中常會上,在媒體前引用二十四日媒體有關縣長候選人民調數據。文傳會副主委賴素如說馬英九所講內容是在投票前十天以外, 也就是第十一天的民調「在適法性上,沒有爭議」。而國民黨副主席詹春柏則說,這是中常會,內部開會不能提媒體刊登民調嗎?


馬英九學法律也相 當守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三條明訂:「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 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顯然詹春柏及賴素如說法有誤,因為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由此可知馬英 九確實違反選罷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請權責單位依選罷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違反第五十三條…處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請依法行政,對馬 英九開罰吧!(作者為媒體工作人員)

真相丰采
2009-12-07, 06:51
馬英九引用民調 宜蘭選監小組決議罰款50萬

http://l.yimg.com/f/i/tw/news/newspartner2006/bcc.jpg (http://tw.rd.yahoo.com/referurl/news/logo/bcc//SIG=10n28ai03/*http://www.bcc.com.tw) 更新日期:2009/12/07 17:05
http://l.yimg.com/o/xp/bcc/20091207/17/3579079343.jpg (http://tw.news.yahoo.com/photo/url/d/i/091207/1/20091207_3287725/20091207_3287725.jpg.html)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07/1/1wfdq.html?)11月25日在宜蘭召開的國民黨行動中常會上,引用媒體民調資料違反選罷法,宜蘭縣選委會選監小組今天召開委員會議,經討論後決議處新台幣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07/1/1wfdq.html?)50萬元罰鍰,已提報宜蘭縣選委會將在明天進行審議。(賴沁沁報導)
國 民黨主席馬英九11月25日選舉正式活動啟跑日當天,在宜蘭縣冬山鄉農會所召開的國民黨行動中常會,引用媒體民調資料,遭民進黨宜蘭縣黨部以書面向宜蘭縣 選委會舉發違反選罷法第53條第2項規定:「政黨及任何人在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佈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 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違者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宜蘭縣選委會選監小組召集人簡坤山指出,25位委員共有24人出席,扣除 主席,經表決有12位超過半數通過罰款50萬元。
據了解,宜蘭縣選監小組23人參與表決,除12人贊成罰款50萬元外,另有7人認為應罰款250萬元,此外100萬、450萬、500萬元各有1人,還有1人則是沒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