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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什麼鳥法律!收2千萬關說電玩 中市議長無罪???


真相丰采
2009-11-14, 02:4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11/8/1uqv3.html
法官審理後,認為張宏年的確有收錢事實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82595/IssueID/20091111
真是沒天理!台中市議長張宏年四年前收受電玩業者柯美雲二千多萬元,致電台中市長胡志強及市府官員,關說讓柯順利取得兩張電玩執照,胡事後作證指忘記張有無關說,檢方起訴張貪污圖利罪,但一審認為無法證明官員受關說施壓才發照,且發照過程合法,昨判張無罪;柯則因取得執照後經營賭博電玩被判有罪。
令人不服
律師李傳侯說,民意代表本來就可以關說,目前該檢討的是應否立法規範民代的關說行為。律師周元培也說,民代關說收錢不是絕對不犯法,而是要看其中有沒有對價關係,縱使沒有對價不成立犯罪,也會有道德上的瑕疵,給民眾不好的觀感,「正本清源之道就是讓民代關說公開化、透明化。」
起訴該案的檢察官陳怡龍表示:「不服氣!」台中地檢署將研究是否上訴。高雄大學政治與法律學系副教授廖義銘認為,「判決不符人民期待,說公務員沒因議長關說而核發執照,不合常理,但現行法律有疏漏,無法制裁民代,只能未來靠選票的力量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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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執政後大開後門,難怪馬英九當選時,最高興的莫過於八大行業,此例一開,這些政客就可肆無忌憚收錢,每天數錢數到手酸,台灣人再也沒資格取笑中國,想不到才一年功夫,台灣骯髒程度竟然已經可追上中國了,馬先生別的沒本事,但把台灣變成跟中國一樣的本事,倒無人可比!!!!!!!!!!!!!!!!

真相丰采
2009-11-14, 02:50
法院是誰「開」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nov/12/today-f2.htm
「前金、後謝、分紅」二千一百四十萬元,電玩業者照付、議長張宏年照收,張宏年致電台中市長胡志強及市府高層官員的「關說」或「關心」,也有檢察官調查證據在案,胡志強市長也發出了台中市的「唯二」張電玩執照,給付錢給張議長的電玩業者。

事證如此明確,檢察官依法起訴,但是,台中地方法院卻判決張宏年無罪,法界批判、各方譁然,一個大大的老問號就是,法院到底是誰開的?

張宏年涉嫌收受電玩業者二千一百四十萬元協助取得電玩執照,經檢察官調查依貪汙罪嫌起訴的相關證據,法院判決書也認同,認為張宏年議長收取業者金錢與申請電玩執照之間,有「對價」關係(即收錢關說取得執照),卻認定中市府並沒有因張議長關說而影響發照,判決張宏年無罪。

這個判決實在太離譜!因為,法院判決結果等於幫有權有勢的議長、立委等中央及地方民代「廣開財路」,收錢關說將成民代專營的一門「好大的生意經」,只要政府官員配合「依法核發執照」,收錢關說就無罪,錢可以合法入袋,不算髒錢!

這項判決爭議實在太多!例如,張的收錢,有憑有證,張的關說,也有市府經濟局長廖德陶簽報胡志強市長公文註記為證,胡志強核發的電玩執照,就是張收錢關說的那兩張,收錢關說的、核准發照的,竟統統沒事,法律難道因人、因政黨不同就轉彎?

這種收錢、關說、無罪的三部曲,除了為民代開財路,更為「金權政治」、「黑金政治」,立下一個新的結合模式。在此要恭賀張宏年議長「生財有術」,胡志強市長「配合無間」,法院判決「政治正確」,未來「胡張配」直取台中直轄市長、議長,想必天下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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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宏年沒關說就拿二千多萬元, 那麼判無罪台中市長胡志強跟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可拿的不是更多了?

真相丰采
2009-11-14, 02:52
請馬英九祭出黨紀以最高道德標準開除張宏年黨籍!


檢察官從那裡跌倒就從那裡站起來。直接起訴市長和法官就對了!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沒錯

法律千萬條、要用時自己喬

當法官遇到不想用的法條,就裝瞎作聾、有如癡呆、低能、喜憨兒
若想判刑無法可依、也會從肛門生出來......宋朝公使錢

竊國者諸候啦、趙建銘加重其刑......叛國林義夫想返國卻像英雄
宋朝公使錢 大水庫理論、判馬無罪......判扁有罪

若國民黨「違背憲法、不守法」、還可翻出行政命令、忽略法律
若 還不滿意,蔡獸訓法官還可將中華冥國法律丟入糞堆、引用宋朝法律

國民黨養的警犬+撿渣官+私罰官..........黑金黨國復辟

等下次「被控告外患罪」的出庭時,就更清楚了
法官:馬英九,通匪、沒收國旗、是愛國(PRC)
法官:林智昇,通美、言論自由,是叛國(PRC)
依據的法條是"中國反分裂法"

真相丰采
2009-11-14, 02:53
法官亂判...媒體會群起批判嗎?不會!
so...為什麼不可以亂判讓自己獲取更大利益?

台灣要真正改造,唯有將統媒記者、法官、檢察官如西德般全部免職,才能將國民黨培養的政府官員連根拔起!



法官不是亂判

只是被收買了

真相丰采
2009-11-14, 02:54
刑不上大夫, 乃chi-na勃大莖伸的文化精髓!
對竊國(中華流亡政府國)的阿扁抄家滅族也是chi-na勃大莖伸的文化精髓!

真相丰采
2009-11-14, 02:55
只能說是雙重標準啦.

張宏年收電玩業者的錢無罪,阿扁收那些大老闆的錢就有罪,而且還收押!

奇怪,當初法院在審理張宏年的時候為什麼不聲請羈押?難道張宏年就沒有串證逃亡之虞嗎?

真相丰采
2009-11-14, 03:16
扁貪腐尚無證據、目前只有私罰官亂寫1000頁的宋朝作文而已
依「罪刑法定主義」、根本就無罪

反觀「馬英九」 賣黨產A百億、欠黨工薪水、富邦吃魚翅賤賣北銀、柵湖捷運違法追加3百億
A北市300億健保費,千萬特支費藏口袋、馬的國務費追加千萬元零用錢隨便花.........

「馬英九」清廉到~家財萬貫、全家族美國綠卡、子女移民美國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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